祁东县民政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公示——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
根据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3】11号)、衡阳市民政局 衡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衡民发【2023】8号)、《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祁民发【2023】46号)文件精神, 2023年我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全面完成,现予以公示:
省定民生实事项目指标: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
实际完成情况:自2023年1月起,我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950元/人/月提高到1100 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1350元/人/月提高到1500 元/人/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保障。
指标达成率:100%。
公示时间:共7天,即:从2023年11月28日起到2023年12月5日止。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县考核办或县民政局举报。
举报电话:
1.县考核办:0734-6264618
2.县民政局:0734-6264327
祁东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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