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动态调整,提高补贴标准。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我县认真落实"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由80元/月提高到9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由80元/月提高到90元/月。
二是开展主动服务,及时提醒告知。把残疾证办理作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识别探头,依托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主动告知相关政策。并把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短信提醒"作为巩固手段,对新办证人员设置了短信提醒,备注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时限及注意事项。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全程网办"。充分依托数据线上跑、平台联得上、信息能共享等技术手段,全面推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无证明"审批。同时实行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有效解决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
四是强化数据比对,确保精准发放。建立信息数据比对机制,整合民政救助、殡葬和残疾人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线上比对,同时定期开展抽查复核,确保补贴对象底数精准,补贴政策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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