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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渔业、渔民和渔船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境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系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负责全县黄花菜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布局,无公害生产监管,地理标志、绿色认证呈报,并指导加工、流通、网络营销。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商务和粮食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粮食从生产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县商务和粮食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祁东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公务员单位,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科技教育股(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农村政策与合作经济改革股(农村改革与发展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畜牧水产管理股。
祁东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1名;正股级职数14名。机关后勤服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人员只出不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79.0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9.0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8.95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异动减少,引起相关预算项目预算费用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79.047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11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8.95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异动减少,引起相关预算项目预算费用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79.047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113.71万元,占80.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万元,占8.79%;卫生健康支出53.24万元,占3.86%;住房保障支出90.9万元,占6.5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36.04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经费等方面;农产品质量检测及安全监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及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等方面;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等方面;公益性植保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植保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祁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7.88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32万元,下降13.62%,主要是人员减少幅度较大,引起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减少2.60万元,下降52.00%,主要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79.0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0476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401001__祁东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_6413401001__祁东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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