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扶领发〔2019〕22号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祁东县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直机关单位,省市驻祁单位:
现将《祁东县消费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9日
祁东县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我县农产品市场营销问题,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贫困地区的农产品,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思路,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我县农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促进农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促进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促进贫困地区生产好产品、打造硬品牌、对接大市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二、操作模式
以祁东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销售平台,村级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供货中心,实行定点收购和快速有效配送,形成农产品供销产业链,建立完整的农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实现精准对接。
三、实施范围
以全县55个贫困村和197个贫困人口100人以上非贫困村为重点,以贫困群众(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户与边缘户等“五类”人员)和扶贫企业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群众农产品和扶贫企业产品为主要手段,精准对接市县学校医院、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吸纳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
四、主要方式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核心,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脱贫链,加强政策驱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方式,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具体推进措施:贫困群众农产品由各属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统一代收,扶贫企业产品由企业自主与县农业发展公司对接,农产品价格由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参照市场行情确定,实行现金结算,原则上每周或每月结算一次,由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配送中心根据订单运送到相应需求部门。
(一)定向采购。县委宣传部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协同祁东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强与市区高校的衔接,积极搭建市区高校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促成供需双方合作意向,实现对接签约,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
(二)量化采购。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量原则上不低于50%;全县寄宿制中小学校、县级各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立机关食堂或餐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量原则上不低于30%。
(三)精准订购。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行与贫困群众进行“一对一”对接订购。订购的农产品量计入本单位量化采购总量。
(四)电商营销。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鼓励贫困村级扶贫企业搭载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建立我县扶贫专卖店、产品体验店和扶贫频道,销售农特产品。鼓励在百度等知名网站宣传推广我县产品品牌,扩大影响力、知名度。发挥县内农民伯伯等电商平台的作用,扩大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规模。
(五)帮扶助销。联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对所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树立“买贫困地区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理念,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
(六)专柜直销。县商务和粮食局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与县境内商场、超市的对接,在商场、超市设立贫困户农产品专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消费扶贫工作统一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县级领导要及时调度指导,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到责任人。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与驻村工作队的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明确工作职责。祁东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消费扶贫的“总枢纽”,要积极把握发展机遇,秉承诚信经营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市场引领作用,主动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成立专门销售部门,向全社会公布农产品清单,及时足额落实农产品收购资金和实行快捷配送。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要以此为契机,用好用活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阵地作用,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农产品的摸底上报以及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对接,确保组织有序、底数清楚、数据精准。发改部门要及时介入,规范和调剂好农产品市场价格,确保农产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管控,防止出现拖欠货款的行为。
(三)注重质量诚信。要遵循市场价格规律,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的产品。市场质监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和检验监测,建立农产品追溯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行为。
(四)强化宣传推介。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推介力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鼓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消费贫困群众农产品。同时,选树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群众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五)实行绩效评估。各单位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脱贫攻坚年度考核范畴,按照脱贫攻坚考核细则实行绩效评估,对工作主动、推进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通报,对未完成量化采购指标的单位取消年度脱贫攻坚评先评优资格,对工作严重滞后或无任何动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其中各单位2019年11-12月份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祁东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祁扶领办发〔2019〕3号)同时废止。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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