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办,各培训基地:
培育致富带头人,是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的重要
举措,对推进产业扶贫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贫困村创
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巩固提升培育实效,根据《国务院
扶贫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
人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19 号)和我省关于
加强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致富带头人”)有关要
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20 年全省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任务为 1.02 万名,分
发展带动型和创业技术型两大类,全年任务一次性下达(详
情见附件 1)。各地根据任务安排与相关培训基地对接确定
分类分期班次,组织培训对象到培训基地接受集中培训。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全年任务。
二、对象遴选
今年培育任务向重点县和贫困村倾斜。培育对象主要在
以下 4 个范围内选择:一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录
入的产业扶贫致富带头人且还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今年内
必须参加培训;二是累计参加致富带头人培训不足 3 人的贫
困村,必须累计培训 3 人以上;三是已产生致富带贫实效且
还未参加过培训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扶贫车间等已具有成熟经营主体的负责人、创办人;四是已
产生良好带贫效应的致富带头人,两年内未再次培训有意愿
进行“回炉提升”的。
三、具体要求
(一)到 2020 年底,为每个贫困村培养 3-5 名致富带头
人,是衡量这项工作的底线标准,要紧抓“选、育、带”三个
环节统筹推进。各市州扶贫办对所属县市区遴选工作要严格
把关,选优选强,要督促做好集中参训、培训后带贫益贫、
落实政策激励措施等工作。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对参训对象进
行细致分类,摸清培训需求,按计划落实精准培训,同时要
选派好带队人员,组织参训对象分期按时报到参训(培训地
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因培训类型确需跨培训基地调整
人数的必须报省扶贫办批准,再与相关培训基地协商调整。
(二)各培训基地要结合各地脱贫攻坚任务、扶贫产业
布局和疫情影响下的产业调整,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优化教
学模式,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要依托
一批专业化、高水平、有影响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
社和规模化基地等,在本地区布局建立 1—2 个教学和见习
基地,积极采取互动式教学,强化现场培训,实践指导、观
摩交流和跟踪服务。根据致富带头人不同创业阶段的特点和
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带贫责任、创业理念、创业能力(市场
对接、品牌设计、营销管理、农业技术提升)、创业政策等课
程。注重提升致富带头人市场评估、资金预测、风险防控、
创业计划等能力。在具体执行上,要根据任务分配,主动与
相关县市区提前做好对接协调,制定好培训方案(培训地点、
课程设置、培训管理等),报省扶贫办审定后实施。培训结
束后,书面报告培训情况,评估培训实效。
(三)各县市区在组织人员参训时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
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包车接送等方式。培训基地
要按照当地防控指挥部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周密的疫情防
控预案,加强对学员报到、食宿、培训等各个环节的防疫措
- 3 -施,确保防疫到位、安全到位。
(四)各地要及时将当年度创业致富带头人参加培训、
创办企业、实施项目、政策扶持情况,以及带贫人数、带贫
方式、带动效果等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子
系统。省办将把选准对象和信息录入情况纳入今年考核评估
范围。要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致富带头人的带贫实效,
要加大培训后扶持力度,搭建好市场与致富带头人的对接交
流平台,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同时
注重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为致富带头人的项目拓展市
场和创业资源整合提供服务。要加大典型推广力度,充分发
挥致富带头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贫困群众早日
脱贫,共同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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