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委乡振组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湘财农〔202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批复如下:
截至2024年1月18日,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新增入库第一批)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入库项目154个,资金3322.8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91个1618.2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62个1644.6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60万元。减少出库乡村建设行动项目5个,资金336.02万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特此批复。
附件:
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第一批新增)入库项目分类汇总表_12869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第一批新增)入库项目分类汇总表
2024年祁东县乡村振兴项目库(第一批新增)入库项目明细_370432024年祁东县乡村振兴项目库(第一批新增)入库项目明细
祁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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