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有关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市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我省湘潭县“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浏阳市“12.4”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以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为重点,结合今年开展的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整治红线意识不强、部门监管责任缺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扎实深入和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建立健全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压减较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二、整治内容(一)综合整治重点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对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监管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监管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等问题。2.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趋利性执法;畏惧执法或不敢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未建立,能力不强、作风不实;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管执法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监管执法未留痕,未组织回头看,未形成闭环管理等问题。3.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重点整治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等问题。(二)防雷领域整治重点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源头把控不严问题。重点整治易燃易爆等场所新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气象行政审批手续、未批先建、未验收先使用等问题。二是雷电灾害防御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应安装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设施和场所而未安装,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未及时聘请具备相应等级检测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未明确防雷安全管理员,对防雷装置缺乏日常维护;未建立有效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未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未建立防雷装置隐患整改台账等问题。三是防雷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主要负责人防雷安全意识淡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缺失,防雷隐患排查等制度未落实,未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未建立防雷安全管理档案,未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2.部门监管责任履职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对部门法定职责不熟悉造成监管盲区,对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防雷安全监管缺位;履行雷电灾害防御组织管理职能不到位,行政检查时未做好防雷科普知识和气象法律法规宣传等问题。3.防雷检测市场疏于管理的问题。重点整治检测机构恶性竞争、超资质检测等现象;外地入祁开展检测业务的资质单位未进行信息登记实施检测的现象;伪造检测记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不规范等问题。(三)升放气球领域整治重点重点整治企业在危险气体运输、使用和存放环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资质施放气球或无许可施放气球活动;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或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施放气球,未指定专人值守;企业编制的施放气球意外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不规范不全面,未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培训和演练等问题。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传达到各相关企业。第二阶段:集中开展隐患整治阶段(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20日)按照重大事故“一单四制”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送祁东县安委办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期间,每月14日、30日按要求向市局报送《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表》(见附件)。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阶段(2020年2月21日至2月底)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同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报告市局和祁东县安委办。四、工作措施(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从思想认知、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集中整治,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二)周密部署,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好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结合今年开展的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对照整治内容,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于2020年2月19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通过气政通邮箱报送市局法规科。(三)严格督查,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对我局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组织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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