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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3 13:23

   1.维护稳定工作(做到“六无”:无群体性事件,无恶性事件,无邪教组织人员寻衅闹事,无非正常上访事件,无安全事故,无吸贩毒事件)

2.基础防范工作(做到“四有”:有值班安排记录,有值班制度,有治安防范措施,有值班保卫人员)

3.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落实普法任务、做到无刑事发案、无违法犯罪人员、无地下“六合彩”赌博、无邪教等非法活动)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干部职工无家庭暴力问题。

5.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开展正常,做到有领导机构、有场地、有经费保障)

6.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对单位所辖住宅区治安管理工作,与门面承租户签订治安防范协议书,并加强督促管理。

7.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家属积极参与平安创建,逐步提高省民调中心固定电话问卷调查中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上述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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