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文件
关于印发《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合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所、股(室)、队,直属分局,社团组织办事机构:
现将《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合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2017年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合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合同监管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合同条款的日常监管,巩固2015-2016年打击利用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成果,纠正不平等合同条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局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合同契约公平原则,努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合同条款监管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合同监管职责。通过开展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不平等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清理各类“霸王条款”,为消费者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重点
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银行、电信、旅游、供水、供电、
供暖、供气、家庭住宅装修装饰等行业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
集中的合同条款。
三、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
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县局成立了合同条款专项整治小组,龙飞雄同志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依据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征集合同条款阶段(
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有关合同文本、通知、声明、告示、服务单据、商务信函等,或通过消费者委员会和12315投诉举报情况,集中归纳梳理利用合同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强制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表现形式。
(三)组织实施阶段(
县局确定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对利用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查处,净化消费环境。
(四)迎接督导检查阶段(
县局将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督导检查。
(五)总结阶段(
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整治效果,归纳整治经验,梳理典型案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合同条款工作提出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广工作。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深入调研论证,制定一批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拒绝“霸王”条款,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
(二)坚持依法行政。对于遇到的大量法律问题及不同行业的专业性问题。要深入行业进行调研,充分了解相关行业特点及交易习惯,按照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对于热点、难点问题,市场、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业务条线要联合召开研讨会进行专题研究,规避执法风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强化行政指导。要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及消费维权能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履职到位。在专项行动中,有计划地组织经验交流和业务学习,采取以案代训等形式,提高合同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推动合同条款监管工作常态化,全面推进合同监管履职到位。
(五)发挥媒体宣传优势,提升社会契约意识。要充分发挥媒体传播快和覆盖面广的特点,积极开展与媒体之间的合作,组织开展针对利用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利的典型案例点评活动,营造社会氛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合同自由、合同正义和合同坚守精神。
(六)专项行动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从关注民生,服务大众,共筑诚信,优化发展的角度,认识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既要严厉打击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更要有目的的培育一批诚信企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七)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适时上报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
抄送: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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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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