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市监通字〔2023〕4号
关于印发《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乡镇(街道)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乡镇街道分解表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3日
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衡阳区域中心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发挥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衡阳市2023年持续"聚力中心化攻坚年"行动方案》(衡办〔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祁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到2023年末,全县净增市场主体6223户,其中净增企业2600户。
二、重点任务
1.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重心全面转入企业发展数量和质量。培育质量上要求在发展公司上下功夫,公司占比80%以上。具体培育工作数量目标(见附件)。
2.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中,非必要时才走窗口线下,尽量做到全程电子化网办,力争在网办率上有新起色,有新突破。
3.全面落实实名认证制度,所有登记注册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规范要求进行登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关。
4.结合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无照经营,促进市场主体有序发展。
5.全面提升窗口登记注册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禁止个人经营事项及相应法规目录事项,规范登记行为。
6.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7.在县局领导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基础上,层层分解目标,人人压实责任,确保2023年市场主体工作全面完成,争取好成绩。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
1、加大"个转企"培育力度。优化"个转企"手续办理流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原个体工商户各类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依法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
2、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上级直达资金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落实好大学生就业补贴、见习补贴、求职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市场主体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支持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加强"银企"对接,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知识产权质押和股权出质登记等职能,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
(二)放宽市场准入。
1、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2、坚持"非禁即入"。破除隐性壁垒,保障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开放。
(三)加强规范监管。
1、减少涉企检查。实行赋"码"入企、一"码"护商。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行政执法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2、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通过劝告、提醒、建议、协商等非强制方式,加强行政指导,给予帮扶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坚守安全底线,规范有序发展。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强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政府工作部门下属机构、行业协会和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
(四)优化审批服务。
1、精简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审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2、推行"证照分离"。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实现"领照即开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其他部门行政许可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要优化审批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市场主体培育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市监所、股(室)、直属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服务中心,企业注册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调度考核。将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问题会商、信息通报和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市监所、股(室)、直属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市场主体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统计分析,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讲评。对成效明显地区及个人予以通报和奖励。
(三)工作经费保障。为进一步激励各单位按期高质完成全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目标,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终对各单位2023年净增长的市场主体给予工作经费保障。
附件: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乡镇街道分解表
2023年祁东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分解表 单位:户 | ||
乡镇(街道) | 市场主体(净增量) | 其中企业净增量 |
洪桥 | 668 | 338 |
玉合 | 801 | 439 |
永昌 | 558 | 280 |
白鹤 | 167 | 66 |
河洲 | 167 | 66 |
粮市 | 208 | 72 |
归阳 | 84 | 36 |
鸟江 | 167 | 66 |
金桥 | 42 | 25 |
过水坪 | 230 | 85 |
双桥 | 376 | 120 |
灵官 | 208 | 72 |
风石堰 | 313 | 97 |
白地市 | 42 | 25 |
马杜桥 | 251 | 97 |
黄土铺 | 167 | 66 |
石亭子 | 167 | 66 |
官家嘴 | 416 | 145 |
步云桥 | 208 | 72 |
砖塘 | 355 | 108 |
蒋家桥 | 167 | 66 |
凤歧坪 | 251 | 97 |
太和堂 | 84 | 36 |
城连墟 | 126 | 60 |
合计 | 6223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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