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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第28期

来源: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0-24 15:11
2025年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第28期
序号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项目生产日期批号或购进日期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县抽桂味荔枝(精品)2025-06-21祁东县吉吉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陈艳玲祁市监执处罚字〔2025〕104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十一章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第四条之规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296元,并处罚款3000元,合计金额3296元上缴国库。2025/10/13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13日
2县抽精品小米椒2025-06-18祁东县粤客隆新零售商贸有限公司李忠良祁市监执处罚字〔2025〕84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十一章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第四条之规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85.9元,并处罚款5000元,合计金额5085.9元上缴国库。2025/9/1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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