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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系统换(领)《行政执法证》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4 10:09
                            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系统换(领)《行政执法证》的紧急通知

县局领导及原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药监局、食安办:
    由于机构改革,原县工商局、技监局、食药监局、食安办四单位整合为新单位“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和技监部门人、财、物由原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故由县政府统一颁发《行政执法证》;又因原各部门所发《行政执法证》中执法单位名称不符,已不适合执法使用;还有些原发的《行政执法证》已到期失效。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监管和行政执法,便于本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湘政法发〔2016〕12号)和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度需要换发两证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精神,经请示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官中平局长同意,现就我局系统换(领)《行政执法证》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证》的换(领)人员范围:本系统(即原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药监局、食安办)所有在编在职在岗干部(但不含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员)
     1、《行政执法证》新申领人员范围:原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食安办所有在编在职在岗干部(但不含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员)
     2、《行政执法证》换证人员范围:原药监局所有在编在职在岗干部(但不含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员);原以“工人身份”已领取《行政执法证》的,本次不予换发《行政执法证》。
     二、换(领)《行政执法证》需提供的资料:
(一)、新申领《行政执法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每人需填写《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申领登记表》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每人需提供“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两张及“一寸红底”免冠电子照片一张; 
    3、原各单位法制股还要负责填报《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证信息表》纸质汇总表(应同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二)、换发《行政执法证》需提供一下资料:
    1、凡申请换发《行政执法证》人员每人需填写《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换证申领登记表》纸质表格(贴照片)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凡申请换发《行政执法证》人员每人需提供“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两张及“一寸红底”免冠电子照片一张;
  (三)、照片不得穿原单位所发佩戴标志的制式制服,若要穿原制服照相的话不得佩戴原制服标志;照片要求端庄大方;照片背面写好本人姓名。
    三、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在2016年7月14日下午上班前将上述资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原工商局办公楼609办公室刘同春处;逾期未报送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自负。同时将电子文档报295053277@qq.com电子邮箱即可。
    四、有关填表说明:
    1.《工作单位》栏:统一填“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职务》栏:已在新单位下文或宣布明确职务的填新职务;在新单位没有明确职务的按原所在单位下文明确的行政职务填写(如副局长、分局局长、分局副局长、股长、副股长、所长、副所长、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没有职务的填“科员”。
    3.《文化程度》栏:以国家颁发的承认学历的证书中确认的最高学历为准填写(含自学考试文凭、函授大学文凭)。
    4.《执法类别》栏:统一填“市场经济秩序监管和行政执法”。
    5.《执法范围》栏:统一填“祁东县行政区划内”。
    6.《参加培训考试情况》栏:不需填写。
    7.《原证件号》栏: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本栏不填;本次换领《行政执法证》的,需填写原发《行政执法证》号码;原工商、技术监督局由原上级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的证件号可不填。
    五、办证收费:免费。
    六、凡所填表格全部在原工商OA办公系统“公告”栏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最好用电脑打印填写)。
    七、凡确定为本次换(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请于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自备服装,统一在原工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照相;逾期不照者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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