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第十九期 | ||||||||
抽检信息 | 不合格食品项目 | 生产日期批号或购进日期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县抽 | 普通白菜(上海青) | 2021-10-20 | 湖南祁农商贸有限公司中心店 | 高付生 | 祁市监执处罚字〔2021〕619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条之规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31.84元,并处罚款9968.16元,合计金额10000元上缴国库。 | 2021-12-22 |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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