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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祁东县司法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17:20

祁东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2019年度祁东县司法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一、单位概述

Ⅰ.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负责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四)负责县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根据县政府安排,为有关部门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履行等提供法律咨询。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管理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及民事诉讼法律事务。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造作管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推进所建设。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九)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的法律事务。

(十)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一)规划、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19年祁东县司法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区矫正、普法宣传股、基层股、公共法律服务股、法律文书审查股、行政复议及应诉股、装备保障股、行政执法股、政工室等。

司法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111月,共有编制105名,实有人数140人,其中在职95人、离退休35人。

祁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没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750.43万元,支出总计1750.43万元。与2018年1491.3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9.04万元,增长17.4%。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法制文化宣传广场建设预算;增加车辆改革补助。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75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0.4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75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3万元,占85.42%;项目支出255.13万元,占14.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目收入总计255.1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46.86万元增加208.27万元,增长444.45%;支出总计总计255.1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46.86万元增加208.27万元,增长444.45%;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项目增加,拨款数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750.43万元,支出总计1750.4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9.04万元,增长17.4%。加的主要原因有: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法制文化宣传广场建设预算;增加车辆改革补助。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750.4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1495.3万元,增加259.04万元,增长17.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法制文化宣传广场建设预算;增加车辆改革补助。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增加259.04万元,增长17.4%。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法制文化宣传广场建设预算;增加车辆改革补助.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750.43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1491.39万元,增加259.04万元,增长17.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增加部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法制文化宣传广场建设预算;增加车辆改革补助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比重超过30%,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办案补助及工作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其他”比重超过30%,主要原因为2019年我单位驻村扶贫点由原来的2个增加至4个,这里面的补助主要用于发放扶贫工作队队长及成员扶贫工作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4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5.3万元,占85.4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7万元,占7.52%;医疗卫生支出19.09万元,占1.09%;住房保障支出33.4万元,占1.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5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一般公共服务

年初预算财政收入121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13.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中,人员预算758.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254.23万元。本年决算财政拨款149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3万元,项目支出255.13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29.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65.56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公用经费比去年增加了22.13%,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车辆改革补助,人员经费比去年减少1.78%,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项目资金增加444.47%,原因是拨入禁毒管理专项资金、增加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经费等。

 

2.教育: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体育与传媒: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

2019年养老保险及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预算135.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提高.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019年医疗保障缴费支出决算为19.09万元,完成预算103.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7.住房公积金

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决算33.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0.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为255.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0万元,占3.92%;行政事业类项目245.13万元,占比96.08%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32万元,完成预算8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7.36万元,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65.08%;公务用车支出预算20万元,决算为18.54万元,完成预算的92.7%2019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54元,占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9万元,占20.5%,30批次,450人次。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4万元,完成预算9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84万元,增加11.02%。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大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54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扶贫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9万元,完成预算6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1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严格配餐制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4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7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向导,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核查绩效目标情况;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96.3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2019年,祁东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其他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加强管理,行业综治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根据县财政规定的自评标准,评价结果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祁东县司法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0.43万元,比2018年的1495.3万元,增加了259.04万元,增加了19.7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祁东县司法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收入、支出。

(三)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20191231日止,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余额为438.8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54.47万元;公车编制数为四台,实际三台合计37.1万元;办公设施及家具等合计22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祁东县司法局

                2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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