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祁东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负责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四)负责县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根据县政府安排,为有关部门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履行等提供法律咨询。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管理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及民事诉讼法律事务。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造作管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推进所建设。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九)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的法律事务。
(十)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一)规划、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祁东县司法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区矫正股、普法宣传股、基层股、公共法律服务股、法律文书审查股、行政复议及应诉股、装备保障股、行政执法股、政工室等。下设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及24个乡镇司法所。
司法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21年12月,共有编制111名,实有人数147人,其中在职102人、离退休45人。
祁东县司法局没有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39.78万元,支出总计1539.78万元。与2020年1516.20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58万元,增加1.56%。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在职人员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53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9.17万元,占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62万元,占0.0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3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38万元,占97.9%;项目支出32.4万元,占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项目收入总计32.4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63.88万元减少31.48万元,减少49.28%;支出总计总计32.4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63.88万元减少31.48万元,减少49.28%;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2020年建设项目完工。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39.78万元,支出总计1539.78万元。与2020年1516.20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58万元,增加1.56%。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在职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39.17万元。与2020年1516.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96万元,增加1.56%。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在职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9.1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万元,占0.11%;公共安全支出1343.39万元,占87.28%;科学技术(类)支出26.32万元,占1.7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4万元,占4.97%;医疗卫生支出32.46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56.94万元,占3.7%;农林水支出1.87万元,占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数为11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9.17万元,完成预算132%。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县委办公室转入指标用于发放公务员奖励;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1.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老干服务中心转入退休支部活动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法院转入社区矫正办案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04.14万元,支出决算1236.37万元,完成预算12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 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了17名;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32万元国,完成预算100%;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26.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人员调资经费结算26.32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为75.93万元,支出决算75.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预算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为32.46万元,支出决算32.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为56.94万元,支出决算5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0元,支出决算1.87万元,完成预算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扶贫工作队专项工作经费,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我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6.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为32.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32.4万元,占比100%。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9万元,完成预算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8万元,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93.16%;公务用车支出预算18万元,决算为14.94万元,完成预算的83%。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94元,占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万元,占19.2%,32批次,267人次。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4万元,完成预算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15,减少12.5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94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扶贫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完成预算9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配餐制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62万元,占总收入0.04%,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62万元,占总支出0.04%。
此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下乡的差旅补助。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向导,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核查绩效目标情况;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39.1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2021年,祁东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其他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加强管理,行业综治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根据县财政规定的自评标准,评价结果为"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祁东县司法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4万元,比2020年324.14万元增加了42.96%,原因一是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了17名,二是2020年车辆补助没有单独核算记入了人员经费中,2021年单独核算记入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7人,人正常调资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余额为465.6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54.47万元;公车编制数为四台,实际2台合计28.05万元;办公设施及家具等合计183.14万元。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祁东县司法局2021年会议费支出8.36万元,召开会议6次,人数280人,内容会司法工作指导部署会等;培训费3.55万元,组织培训3次,人数180人,内容为司法法律知识培训等。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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