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司通〔2014〕9号
关于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
县公证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规范执业,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市局决定组织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证执业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一)在办证实体方面:检查公证是否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原则要求,重点专项检查继承、保全证据、以及强制执行类的公证事项;检查公证文书在涉诉中,作为证据被法院确认或者不予确认的情况;检查公证处撒销公证文书的情况。
(二)在办证程序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公证执业区域的规定受理公证申请和出证;办证中随意简化办证程序,以及其它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行为。
(三)在办证质量、公证卷宗管理方面:公证卷宗整理和装订、卷面填写、文字书写、收费情况、送达登记等能够反映业务水平和办证质量等情况。
(四)在规范服务方面:检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执业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服务意识不到位,以及公证文书复查不规范等。
(五)在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方面:检查公证处是否根据《公证法》的规定,结合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完善了公证机构业务、质量、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建立了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了监督。
二、公证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一)检查方式:由分管公证工作的领导带领局公证管理人员到公证处开展检查和督促工作。
(二)检查时间安排:定于8月10日。
三、检查的要求
(一)公证处要充分重视这次公证质量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准备好自查总结。
(二)公证文书的检查采用指定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每个公证员抽查10件公证文书,并按照《湖南省公证质量评定办法》对公证卷宗进行评价、打分,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要写出检查报告。
(三)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严肃认真,注重检查效果,紧紧围绕公证质量检查要求开展检查。
(四)公证处要重视听取检查组的情况反馈,对提出的检查意见,要认真加以整改。
祁东县司法局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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