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司通〔2016〕1号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颁布十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公证法》,让社会更加了解公证,增强公证意识,推动我县公证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县司法局决定开展纪念《公证法》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宣传主题为“建设法治祁东,公证与您同行”。
二、主办单位
祁东县司法局。
三、活动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
(二)活动地点:祁东县街心公园。
四、参加活动单位及人员
1、局办公室(1人)
2、局公证律师管理股(全体人员)
3、县公证处(全体人员)
4、县法律援助中心(2人)
5、县直律师事务所(各3人)
五、活动内容
1、发放宣传资料
公证方面:免费发放全省公证工作成果宣传册及公证处宣传资料;
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方面:发放本单位的宣传资料。
2、板报展览
公证处提供活动宣传板报,板报内容包括公证办证指南以及公证处简介(主要介绍公证处工作特色和工作成果等方面)。
3、提供法律咨询
公证、律师、法律援助设立咨询台,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组织成立“建设法治祁东,公证与您同行”活动小组,组长:陈琴,副组长:彭寿民,组员:谭湘华、张赛丽。
七、工作分配
活动场地协调由县局办公室负责落实。负责人:邹琪。
1、横幅布置
制作“热烈祝贺《公证法》实施十周年—祁东县司法局”横幅,悬挂于街心公园,由县司法局公律股负责。负责人:谭湘华。
2、签到和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参与人员现场签到,及发放全省公证工作成果宣传册,由县司法局公律股负责,负责人:谭湘华。
3、活动通知
县司法局公律股负责通知,负责人:谭湘华。
4、拍照
活动现场拍照,由局办公室负责,负责人:邹琪。
5、活动总结
由局公律股负责,收集图片材料,撰写通讯,汇总上报市局,负责人:谭湘华。
八、活动要求
1、县公证处公证员统一着正装。
2、活动工作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活动场地,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活动工作人员各就各岗,分工合作,自觉服从统一安排,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此页无正文)
祁东县司法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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