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
(2023年12月12日公告)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3月10日至5月29日,对祁东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4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报表反映(下同):2022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99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282万元(不含上划中央、省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488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66477万元;支出151456万元;基金结余1502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123万元;支出76376万元,当年基金收支结余17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3693万元。
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局组织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底调整过大。2022年初财政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504万元,年底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调减基金预算支出48954万元,调减金额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5.12%,涉及年初预算安排15个项目中的11个项目。
2.污水处理费收支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县财政局未将污水处理费收入和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3.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因年初预算编制时对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的提高、人员异动、工资调整等因素考虑不足,导致社保基金预决算收支差异较大。
4.部分收入未上缴国库。2022年县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专户利息和县融媒体中心部分收入未上缴国库。
5.部分门面租金存在欠缴,部分闲置资产需盘活。一是个别租赁户存在门面租金欠缴。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长期闲置,需要盘活。
6.个别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2022年个别单位通过授权支付挪用专项资金用于缴纳五险一金及工资等支出,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
7.社会保障资金收缴不到位。审计抽查发现,县财政事务中心在办理2019年、2020年、2021年土地报批手续时社会保障金收缴不到位。
8.暂付款未及时清理收回。截至2022年末,县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代管资金专户暂付款未及时清理收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3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预审计。从审计结果看,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不断规范。但一些部门和所属单位预算管理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未经批准调整预算资金用途。
3.部分项目支出执行进度缓慢。
4.应记未记固定资产账。
5.不合规票据报账。
6.超范围支出。
7.违规收取下属单位资金。
三、加强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审计建议
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不留硬缺口。一是积极推行零基预算。取消各部门的预算基数,依据有关政策安排、年度财力情况,重新排项目、定资金。二是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大力压减项目支出代编比例,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透明度和可执行性。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安排“三保”支出,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经费足额安排,切实保障好民生支出、重点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县财政及各预算单位应切实完善财政财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监管等管理工作。一是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底,摸清家底,规范管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失以及不合理的闲置,切实将“沉睡”的资产资源转化为有用的资金资本。二是加强预算项目的监管,科学、合规、及时推进项目实施,避免项目推进缓慢、资金闲置、损失浪费、虚假项目套取资金等情况发生。三是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和滚动管理机制。四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
(三)加强审计整改。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强化审计整改多部门联动,完善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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