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的请示
县财政: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9月对我局下达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90万元,目前资金已到县财政。为发挥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拟购买一批急需的仪器设备、试剂,并对环境监测业务用房进行适当维修,经匡算,共需投入资金93.2万元。为此,特具报告,恳请对口拨付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90万元。
附件:
1、《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中央及省级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4]290号)
2、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使用方案
祁东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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