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环字[2015]1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队、站:
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从2015年元月起,继续在全省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下发了《关于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的公告》(湘环发[2014]48号)。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衡环发[2015]1号)文件要求,县局将继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将公告报送县政府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在祁东新闻网刊登,同时,将公告印发全县范围内的归阳工业园和所有有排污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二、督促归阳工业园和有排污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在2015年1月30日前认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自查自纠,归阳工业园和有排污行为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环保部门。1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市局。
三、严格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将辖区的企事业单位整治完成情况总结报送市局;12月25日前,将工业园整治完成情况报送市局。
联系人:李 歆 13973431201
蒋平元 13973432460
附件:
1、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的公告;
2、工业园区环境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3、企事业单位环境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祁东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4日
主题词:环境保护 行政执法 通知
祁东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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