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队、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以及环保部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和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湘环发〔2015〕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连续两年开展的“计划执法”工作取得的经验,县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祁东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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