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根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雷建军受县人民政府县长胡果雄委托所作的提请,会议听取审议了《祁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陈善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经过表决,决定任命陈善东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决定免去彭朝晖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法现场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陈善东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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