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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督办件(湘环督衡交(2018)11号)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12-06 10:49

201874日,我县收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湘环督衡交(2018)11/衡环联(重复)交(2018) 12群众信访交办件。

一、反映的问题

祁东县洪桥镇曙光村杨家台塑料加工厂异味浓、噪音大、有污水排出。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异味、噪声问题属实,污水排放不属实。

肖红云塑料加工项目(家庭作坊式)位于我县永昌街道办事处曙光居委会(原洪桥镇曙光村6组),利用租赁的房屋(及屋后空地)搭建简易工棚加工泡沫塑料。生产设备主要有:泡沫塑料造粒机、热熔机、拉丝机、鼓风机等。以收购的泡沫塑料为原料,生产塑料颗粒。原料不清洗,废水主要为冷却水,系循环利用,不外排。一般上午8点左右开始生产,作业时间3小时。作业时,噪音、异味(热熔泡沫塑料时)对周边居民有影响。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配套环保设施。

三、查处及整改情况及目前现状

查处及整改情况:鉴于肖红云塑料加工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201875日,祁东县环保局依法向其下达了《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祁环查(扣)字[2018]2号),对当事人塑料加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设施、生产供电设备予以现场查封。目前,项目已取缔关停,生产设备已拆除。

四、下一步工作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力度,严防项目死灰复燃。

五、拟办结销号时间

20191213

六、公示时间

2019126-20191213

对以上整改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实名反馈。

 

受理部门:祁东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139734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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