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通知公告

祁东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股     发布时间:2019-09-04 16:26

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东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沿江东路1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东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祁东县县城、凤歧坪乡、粮市镇、官家嘴镇、城连墟乡、双桥镇、砖塘镇、灵官镇、鸟江镇、金桥镇、石亭子镇、河洲镇、过水坪镇、风石堰镇、马杜桥乡、黄土铺镇、蒋家桥镇、步云桥镇、白地市镇、四明山乡等19乡镇

建设单位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投资:项目总投资4742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952.7m2,总建筑面积2892.9m2。主要建设内容:四栋两层管理用房楼,建筑面积2892.9m2。其中五龙、四明、腾云3个工区为旧址新建,双江工区为新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施工,使用低噪声设备;规范施工场地,运输车辆遮盖,采取及时洒水,有效控制扬尘;建筑材料的废渣和包装物等,建设单位应通过自卸汽车运至景区以外的弃渣中心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旱厕等简易预处理后,作农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工期结束后注意完善土地的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食堂使用天然气作燃料,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措施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排气扇排出,本项目周围均为树木,对周围空气的环境影响较小。

3、加强营运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前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后期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四明山片区管理服务区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

4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生活垃圾袋装分类(分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种垃圾筒)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由相关部门回收。

三、加强生态保护措施。针对本次项目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操作及生产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使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过程中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山林非施工区,禁止一切捕杀活动,禁止破坏非施工地的植被,施工必须避开动物们的产仔、繁殖时段,施工后对管理用房外增加植被绿化,对建筑垃圾、建筑原料等固体物,设置专门的存放场地,并采取拦挡措施,修建遮雨棚或进行遮挡,裸露的坡面上采用覆盖等措施来减少水土流失,减少因工程建设而导致的水土流失,力争实现90%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合理布设水土保持工程和生物措施,以保护区内各项生产生活设施及生态环境,有效控制因项目建设产生的污染进入周围水体和周边区域。

四、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祁东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