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及时洒水,有效控制扬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机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夜间十点至翌日凌晨六点禁止作业;废弃材料应尽量回收利用,平整场地时土壤用作场地洼地填充。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道路运输粉尘、堆场扬尘及物料装卸扬尘。对场地进行硬化,原料砂、成品砂堆场建设三面封闭带顶棚的仓库;在运输过程中用雨布覆盖、每天冲洗厂区道路;破碎筛分位于钢结构厂房内,无组织粉尘经密闭车间、运输皮带进行全密闭、雾炮等降尘设施处理,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放标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在进料口、滚筛机、出料口及破碎机均安装雾化喷头进行洒水。 3、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场区降尘用水、洗砂用水、降雨淋溶水和生活污水。在厂区四周建设引流渠、截流沟,雨污分流,将厂区雨水引入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洗砂废水、降雨淋溶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塔和沉淀池处理,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做农肥,不外排。 4、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十点至翌日凌晨六点禁止作业,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泥土灰、初期雨水池沉渣、布袋除尘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并处理;泥土灰、初期雨水池沉渣、布袋除尘灰外售制砖厂制砖。 6、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染源边界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物。 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