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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洪河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股     发布时间:2019-06-20 16:04

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东县洪河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沿江东路1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东县洪河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祁东县洪桥街道白云村娄衡高速连接线南侧

建设单位

祁东县洪河加油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投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项目占地面积2141.1m2,总建筑面积758.1m2。主要建设内容:30m3双层柴油罐2个,30m3双层92#汽油罐1个,20m3双层95#汽油罐1个,该加油站设置4个加油机,年销售0#柴油、92#汽油及95#汽油总计约4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5162012)要求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避免施工扬尘、污水、噪声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和汽车尾气。采取相应的油气回收措施,严格控制油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站区内机动车产生的尾气,通过空气自然流通扩散及绿化带稀释扩散。

3、加强营运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和场地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分别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祁东县污水处理厂。对清罐过程产生的高浓度含油废水应委托有废油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油罐应安装双层油罐,并采取防渗措施。

4、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源设备,入区域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确保北面临娄衡高速连接线一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其余三面执行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和手套、清洗油罐时产生的油渣。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储油油罐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洗并回收油渣、油泥。

6、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防止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染源边界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物。

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场区环境绿化,认真落实生态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计划,确保服务期满后,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祁东县洪河加油站建设项目(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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