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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物流产业链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股     发布时间:2019-06-03 15:09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物流产业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沿江东路1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物流产业链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祁东县永昌街道办事处圣云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4240m2(合约21.36亩)。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利用衡缘物流中心闲置厂房,为一层厂房,建筑面积为3740m2,停车场占地面积2000m2,其中包括维修车间、汽车展示厅、配套用房及基础设施等。本项目主要从事简单的机械维修及少量的喷漆、烤漆业务;本项目不涉及汽车美容,对少量外部较脏的车辆进行简单的表面冲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场地为衡缘物流中心现有厂房,没有土建施工,即不产生于土建施工相关的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仅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以及房屋装修。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车辆尾气、烤漆房废气、焊接废气、打磨粉尘。烤漆房废气,包括调漆、喷漆及烤漆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实行整体密闭后通过负压出风再采取过滤棉+UV光解装置处理后达到湖南省《表面涂装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后再经15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打磨粉尘、焊接废气,厂区设置排气扇,经空气稀释扩散和自然沉降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 中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车辆进出和车辆检测、维修时产生的汽车尾气在加强厂内空气流通,经过植物的吸附和空气的扩散、稀释作用,不会对场区周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3、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预处理后暂经一体化达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一级标准后外排,待项目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渔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汽车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材料,分类收集后存放于拆件间,足量后交由有资质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油、废油漆桶、废蓄电池、污泥、废过滤棉、废UV灯管在厂区内设置专用的回收装置,按油、液、固类型分类回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的要求进行贮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尽快提供危废处置协议存放于危废间,做好防渗处理,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7、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染源边界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物;原有防护距离内民房必须搬迁或租赁为厂房。

8、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场区环境绿化,认真落实生态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计划,确保服务期满后,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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