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东县永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沿江东路18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祁东县永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祁东县石亭子镇长安村 |
建设单位 |
祁东县永顺建材有限公司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00万元,总用地面积58000m2。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主要建设内容为开采区、成品堆场、破碎区、破碎区、弃土场和职工生活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为石灰石开采项目,项目为续采矿,原有的工业广场维持不变,仅搭建生产区活动板房,新增生产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建材运输装卸、堆放等作业产生的扬尘,采取及时进行洒水,有效控制扬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或周边农肥;装修废弃材料等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平整场地时土壤用作场地洼地填充。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爆破产生的烟尘、粉尘及加工区破碎筛分系统、堆存区产生的粉尘、运输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等。道路进行硬化,建设围档,通过定期洒水或雾炮降尘;严格控制车辆装载量和行驶速度,运输车辆做到密闭装载,减少漏撒和扬散;配置1台洒水车对场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加工区产生的粉尘采用设置密闭式生产车间加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做农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作生产用水。 4、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及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并处理;沉淀污泥经固化处理后运至砖厂制砖。 6、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染源边界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物。 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工作;认真落实生态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计划,确保服务期满后,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和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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