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御之园食品有限公司香芋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沿江东路18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御之园食品有限公司香芋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祁东县永昌街道办勾栏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御之园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280万元,总用地面积3000m2。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区及生产厂房,共4条生产线,主要包括原料区、清洗区、初加工处理区、油炸区、配料间、筛粉间、蒸煮成型区、预冷区、速冻区、包装区及配套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建材运输装卸、堆放、搅拌浇砌等作业产生的扬尘,采取及时洒水,有效控制扬尘,对场地进行硬化,建设围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机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十点至翌日凌晨六点作业;装修废弃材料、废砂浆、废石料等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平整场地时土壤用作场地洼地填充。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使用电锅炉,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炸生产工序产生的油烟、食堂油烟、柴油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及汽车尾气。油炸生产工序产生的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再通过专业烟囱管道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采取静电油烟净化器措施后通过烟道排放至楼顶;柴油燃烧废气经油炸机专门排烟通道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绿化、洒水和空气自然稀释处理。 3、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用水、保洁用水和生产废水等。厂区四周建设引流渠、截流沟,雨污分流,将雨水引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和保洁用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废水包括香芋清洗机废水、机洗后未去皮香芋浸洗废水、去皮的鲜香芋块洗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原料框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东侧农灌渠。 4、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芋头边角料及不合格原料、除尘器筛粉粉尘、废弃油渣、废弃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芋头边角料及不合格原料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油渣、产品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回收单位回收;沉淀池污泥用作农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并处理。 6、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1t/a;NH3-N:0.015t/a。 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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