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凯飞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制鞋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沿江东路18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凯飞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制鞋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祁东县归阳镇祁东经济开发区归阳工业园A1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凯飞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凯飞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制鞋厂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拟租用祁东经济开发区归阳工业园A1号厂房;项目总租用面积约3756m²,其中厂房3096m²,食堂宿舍660m²;年产25万双橡胶雨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粉尘、胶浆废气、开炼废气、密炼废气、硫化废气。项目各工段产生的废气拟通过在各工段分别收集后再一并进入布袋除尘+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需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表5、表6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表A.1中限值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的排放限值。 2、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处理进园区管网排入归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冷却废水设循环水池(50m3),项目试水机废水和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使项目周边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规定,并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 1),危险废物按不同类别分区存放,并设置隔离设施,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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