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川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迎宾路1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川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10号厂房一楼 |
建设单位 | 湖南川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湖南衡阳祁东归阳工业园;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13.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242m2,建筑面积约1000m2,其中危废贮存区占地面积529m2,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按照暂存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分区建设,建成后危险废物定期周转至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预计年周转危险废物25016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建材运输装卸、堆放、搅拌浇砌等作业产生的扬尘,采取及时洒水,有效控制扬尘;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十点至翌日凌晨六点作业;装修废弃材料、废砂浆、废石料等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道路扬尘、燃油废气、有机废气和酸雾。道路扬尘采取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等措施;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通过风机将各贮存区内有机废气抽出引入废气处理设备处理(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酸雾设置集气罩,通过风机将贮存区内酸雾抽入碱液喷淋塔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燃油废气采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 3、加强营运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废水主要生活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引至归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湘江。碱液喷淋塔定期补充碱液,水量循环使用,每月定期更换一次,暂存于相应的危险废物暂存区,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加强噪声的环境管理工作。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厂区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抹布、手套、拖把、废活性炭、中和渣和员工生活垃圾。废抹布、手套、拖把定期与本项目周转的危险废物一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中和渣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与HW49中的废过滤吸附介质一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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