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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青云80MW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股     发布时间:2023-04-23 08:39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东县青云8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迎宾路1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东县青云8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白地市镇、石亭子镇、砖塘镇

建设单位

祁东耀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市泰越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2090.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光伏场分布于祁东县砖塘镇、石亭子镇、白地市镇,分为东区和西区,其中东区光伏场分布于祁东县石亭子镇、白地市镇,中心地理位置经度:111°52′55.428″,纬度:26°48′32.098″;西区光伏场分布于祁东县砖塘镇,中心地理位置经度:111°47′28.526″,纬度:26°50′3.492″。光伏场距离祁东县砖塘镇29km,白地市镇19km,石亭子镇20km。升压站位于衡阳市祁东县白地市镇荷碧塘村东北侧,中心地理位置经度:111°53′22.752″,纬度:26°48′17.807″。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37507.243m2,规划总装机容量80.01MWp。组件采用2×15双排竖向布置,每21/22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容配比为1.3。每7台35kV箱变并联为1回集电线路,光伏区共计3回集电线路接至新建110kV升压站35kV母线。项目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设置1台63MVA主变,110kV采用线变组接线方式,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升压站内计划配置1套储能设备,终期容量按额定容量5%配置,即本期储能系统容量为4MW/8MWh,持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h,储能设备布置于升压站生产区南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①设置围挡、喷淋洒水、密闭式运输等无组织扬尘控制措施。②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障,进行隔声降噪;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③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可以再次使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环节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农肥,不外排。④施工阶段开挖土石方集中堆置到弃渣场,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并压实;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⑤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施工结束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对临时占地进行合理绿化,采用当地常见灌木或作物种类进行植被恢复。

2、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气产生。

3、加强营运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主要为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做农肥,不得外排。

4、加强噪声的环境管理工作。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各场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旧太阳能光伏板、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和检修过程的生活垃圾。废旧太阳能光伏板统一收集暂存间,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检修过程的生活垃圾依托检修沿线的生活垃圾收集措施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6、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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