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为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县直相关单位:
1月3日12时我市已经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5时启动黄色Ш级响应措施。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区域内4个以上城市1月4日仍将持续中至重度污染,5日有中度污染风险,达到橙色预警水平和区域联动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衡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衡政办发(2023)25号)相关要求,决定于1月4日1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色预警,1月4日12时启动橙色Ⅱ级响应措施。具体响应措施为:
(1)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园区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3)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效果,及时补充完善应对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水泥行业实施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使用生物质锅炉的企业,原则上暂停使用;对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依法检查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的相关情况,并核实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及园区)
(3)移动源减排措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县城区内采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限制通行的措施;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 20 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及园区)
(5)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和频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及园区)
(1)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四、健康防护指引
(2)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知识宣传与咨询;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
http://sthjj.hengyang.gov.cn/gsgg/20231122/i3170942.html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
2025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