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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崔)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5 17:19

祁东县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祁东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发[2015]28号)和《中共祁东县委祁东县人民政府关于祁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祁发[2015]5号)文件,设立祁东县统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指导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宣传工作。

(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进行统计监测工作;参与对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工作绩效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文秘、机要保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会议组织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科研及项目立项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统计普法、统计巡查等有关工作。

(三)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

     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等综合性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和社会发展公报;编辑出版祁东统计年鉴等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预警、监测、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指导全县综合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指导和评估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政府绩效评估、重点工作、县域经济、为民办实事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评估及重大考核数据的评估认定和提供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进行统计监测工作;参与对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绩效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业务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业、批零贸易餐饮服务业、劳动人口、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县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专项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纪检监察机构、工青妇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统计师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全额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

四、其它事项

(一)将祁东县电子计算站更名为祁东县数据管理中心,为正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8名(新增编制3名,从全县事业编制存量中调剂,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负责全县社会经济数据管理工作。

(二)保留祁东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为正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5名。

(三)保留祁东县统计普查中心,为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5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祁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祁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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