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经费专项审计自查报告
祁东县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纪检字〔2012〕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筹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自查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如下:
1、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情况概述。
2、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审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要求,我局成立专项了审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统计局长陈惠元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人普办主任邹建民同志担任,县人普办综合组、后勤组、数据处理组负责同志为成员。审计自查小组按照《湖南省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深入研究、周密布置,认真制定自查方案,组织专门自查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筹集、支出和管理情况。
(1)经费筹集情况。2009-2011年,我县县级人口普查机构共筹集普查经费165.6万元,其中:中央下拨经费4.4万元,省下拨31万元,市下拨2万元,县自筹128.2万元。
(2)经费支出情况。在本级普查经费中,下拨乡镇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费81万元,其中,省级经费下拨31万元,县自筹经费下拨50万元。扣除下拨乡镇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费后,本级使用普查经费84.6万元。
(3)经费管理情况。我县人口普查经费支出采取县财政集中支付,县人普办设立后勤组,并配备一名报账员。各项支出由人普办主任把关审核,局长一支笔审批,通过审计自查,尚未发现普查经费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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