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发〔2020〕2 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祁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祁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衡政发〔2020〕3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祁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按规定补充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相关补充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不能因普查经费问题而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县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新闻单位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管理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附件:祁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 11日
附件
祁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胡书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候选人
常务副组长:邓水源 县政府原正县级干部
副 组 长:袁志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松生 县统计局局长
刘国庆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伟民 县发改局主任科员
涂青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浩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彭雪平 县住建局原纪委书记
李淑红 县卫健局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成 员:吴江华 县人武部后勤保障科科长
彭哲健 县武警中队队长
邹育民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周巧成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少雄 县教育局原工会主席
高 洪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安国 县司法局副局长
肖卫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 晖 县人社局副局长
周伍顺 县医保局副局长
周 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 刚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 烨 县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曾思湘 县统计局副局长
肖少义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张 娜 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副主任
陈立志 县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
邹爱民 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曾思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
各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 11 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