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省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围绕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紧扣全省“两年三力”行动要求,加快推进统计生态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氛围。
一、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一)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定期学习研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推动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增强纪法意识,践行依法统计,筑牢思想防线。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以案释责的力度,引导全省统计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严防统计造假的思想。
(三)压紧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以省委巡视统计监督检查为契机,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防治统计造假的责任。
二、持续完善法治体系
(四)做好《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改工作。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倒排工期,对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确保草案按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五)构建全链条标准化法制制度。统筹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配套文件、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对《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湖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程(试行)》进行修改,制定集体审理制度,探索建立统计执法负面清单和正面指引制度,确保执法程序标准化。
三、规范开展执法检查
(六)完成国家统计局转办案件。对国家局转办的案件,在深入分析、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实施精准打击,高质量办结,提升执法效果和威信。
(七)严格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结合省委巡视统计监督检查发现的严重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开展执法检查,持续营造严的态势。
(八)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九)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贯通协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贯通协作的办法》,推行点穴式执法,根据专业处室移交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结果运用,依程序向专业处室反馈检查结果,督促被检查单位(项目)整改到位。
(十)精准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落实《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移送工作规则》,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定性、分类处置。
(十一)严格规范开展涉企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遵照“扫码入企”要求,主动接受企业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避免重复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数字化、透明化和规范化,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四、全面精进业务能力
(十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力度,加强对区(县、市)执法人员的培训、使用和管理,动态更新“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通过学原文读原件、实战练兵、“以老带新”、情景模拟等方式,将执法业务培训与技能比武相结合,实现执法素养齐头并进,执法能力整体跃升。通过系统培训,提高执法证考试通过率,加强县市区独立开展统计执法的能力。
(十三)开展案卷评查。采取送审加抽查、自评加互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省案卷评查,加大案卷评审力度,提升案卷质量。
(十四)规范案卷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对已办结的案卷及时进行整理、完善,根据实际办案情况逐案归档、逐盒归集、统一移交,逐步推行执法案卷数字化,提升案件卷宗归档工作的整体性、可查性。
五、扎实开展宣传教育
(十五)创新普法形式。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两网一微”平台优势,结合统计开放日、普法小视频、普法知识竞赛、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线上线下形式,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统筹抓好“五类人员”学习教育,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十六)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做好12·8统计法颁布日、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不断加大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力度,通过游戏互动、统计法治知识问答等环节,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树牢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用好统计法的浓厚氛围。
(十七)强化“嵌入式”普法。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点对点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重点解读新修改《统计法》内容及执法标准,切实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引导企业合法合规上报统计数据。
六、深化部门贯通协同
(十八)深化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置工作。深入推进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实现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与派驻监督的协同联动机制。落实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贯通机制,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协同组织部门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一票否决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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