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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有关工作的通知(梨)

来源:衡阳市普查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13 10:02
  关于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名录库主管机构:

为确保春节前后名录库有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对二月份名录库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201711月、12月和20181月部门数据已经导入部门数据处理平台并打包下发,要求于2018410日前完成该批待处理单位任务。在部门数据处理平台待处理单位节点选择“模板(公)”即可查询到该批次单位,并请优先完成工商与国地税都有数据来源的待处理单位。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平稳推进,避免任务大量积压,市局将持续跟进各地完成情况。

二、2017年国地税数据已经进入部门数据处理系统中参与比对,导致各地已完成的“201710月工商新增单位”、“201710月工商变更单位”和“201710月工商注销单位”模板中又出现新的待处理单位。其中“201710月工商变更单位”由省局批量处理,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尽快将“201710月工商新增单位”和“201710月工商注销单位”中的待处理单位处理完毕。

三、2017年第四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工作的有关通知已于118日下发。该批任务由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下发,要求210日前完成,保持无新增错误至35日。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统计局严格依照通知时间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力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衡阳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20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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