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祁东县烈士陵园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的通告
为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现对祁东县烈士陵园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依法划定保护范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祁东县烈士陵园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1、烈士陵园
项目地址:鼎山公园内
保护级别: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鼎山公园内,占地面积7934平方米,烈士纪念墓为保护栅栏内,纪念设施广场向外扩展2米区域为界内(详见附件)。
保护单位:祁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部门: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48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为:
陈运生烈士墓位于河洲镇河洲村13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高超烈士墓位于鸟江镇福桥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围圈范围内;
贺永瑶烈士墓位于灵官镇福星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李恒星烈士墓位于金桥镇枧桥村李家湾,保护范围为墓地墓圈内;
彭刚生烈士墓位于双桥镇厚南村大河岭山,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彭中平烈士墓位于双桥镇江南新村茂盛山,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谢祁卫烈士墓位于双桥镇大营村村部后山,保护范围为墓地墓圈内;
周祥命烈士墓位于双桥镇竹山村蒋家院后山正山岭,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唐成生烈士墓位于黄土铺镇泉溪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肖文轩烈士墓位于黄土铺镇四马堂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衡宝战役纪念碑位于黄土铺镇五四社区张飞岭街,保护范围为集体墓地墓圈及宣传广场范围内,;
刘铁桥烈士墓位于白地市镇铁塘桥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曾官生烈士墓位于城连墟乡永隆村十八弓碳山岭,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刘昌礼烈士墓位于城连墟乡和平新村柏树火烧排,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刘瞻烈士墓位于城连墟乡福油村油榨坪6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王漠忠烈士墓位于城连墟乡香花村曹家12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王西轩烈士墓位于城连墟乡和平新村芦毛一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王孝维烈士墓位于城连墟乡和平新村芦毛一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王祖仁烈士墓位于城连墟乡和平新村香花三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张吉婆烈士墓位于城连墟乡三口湾村曹家12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王冬田烈士墓位于太和堂镇石梅冲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王泽潭烈士墓位于太和堂镇圆珠山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匡恒星烈士墓位于太和堂镇升米桥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唐端阳烈士墓位于太和堂镇稗子秋,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唐茂青烈士墓位于太和堂镇稗子丘,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王仲祥烈士墓位于太和堂镇圆珠山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王佐烈士墓位于太和堂马颈居委会,保护范围为墓地墓圈内;
张之元烈士墓位于太和堂镇三口湾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王如痴烈士墓位于太和堂中和堂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墓圈内;
蒋家奏烈士墓位于归阳镇七碗村樟木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肖恒赏烈士墓位于步云桥镇桥家冲凤仪9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曹炎烈士墓位于步云桥宴游村老巡村4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墓圈内;
曹淼烈士墓位于步云桥宴游村老巡村4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墓圈内;
曹玉元烈士墓位于步云桥宴游村老巡村4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曹松柏烈士墓位于步云桥宴游村老巡村4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曾凡南烈士墓位于步云桥乔木堂村高也6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谭哲全烈士墓位于步云桥戽塘村戽塘4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谭哲明烈士墓位于步云桥梅下村清泉2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曾凡寿烈士墓位于步云桥堆积村水口16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陈善魁烈士墓位于步云桥胜岳村胜田4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陈林峰烈士墓位于步云桥飞跃村田塘6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谭子瑜烈士墓位于蒋家桥镇沙子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谢爱卿烈士墓位于蒋家桥镇东冲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曾宪官烈士墓位于蒋家桥镇梨头村,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刘要生烈士墓位于马杜桥乡马杜桥村候底冲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马杜桥衡宝战役纪念碑马杜桥乡杨家桥村,保护范围为衡宝战役纪念碑马路边至水库;
肖连富烈士墓位于风石堰镇花屋村20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李增学烈士墓位于凤歧坪乡清华山村光祖塘组,保护范围为墓地前后左右一米内。
保护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祁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保护责任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祁东县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标识图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祁东县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标识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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