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一、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
二十五、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祁东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交流。
3、统筹规划文化产业、旅游、广电、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对外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交流与合作。
4、指导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市场。
5、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相关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品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点公共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7、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县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负责监测全县文化、旅游、广由体育经济运行和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8、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9、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0、研究全县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1、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事业,负责广播电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发展规划;负贵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播出的节目内容、质量及传输、监测、播出、覆盖等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全县广电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工作。
12、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文化遗产申报及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贵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申报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管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推广工作。
14、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5、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祁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股(加挂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艺术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体育股、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文化遗产股、旅游管理股、财务规划和产业发展股。
编制人数:局机关有编制19个,县旅游服务中心10个,合计29个编制、祁剧演艺有限公司34人。实有人数59人,其中:局机关在职在岗20人、旅游服务中心5人、祁剧演艺有限公司34人、不含离退休3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3.41万元,其中,收入较去年增加31.3万元,主要是:异动引起人员增加,引起相关预算项目预算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83.4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3万元,主要是:异动引起人员增加,引起相关预算项目预算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3.4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6.59万元,占8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2万元,占5.36%;卫生健康支出11.48万元,占2.37%;住房保障支出19.44万元,占4.0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55.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15.1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91.40万元,基本工资103.07万元,津贴补贴33.42万元,奖金8.59万元,绩效工资16.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万元,住房公积金19.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0.19万元,包括办公费2.60万元,办公费1.40万元,印刷费2.2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2.50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差旅费7.26万元,培训费3.5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4万元,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7.7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工作经费等方面;推广宣传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推广宣传经费工作经费等方面;创作排练新剧目等经费(祁剧公司)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创作排练新剧目等经费(祁剧公司)工作经费等方面;“惠民演出”送戏下乡100场(祁剧公司)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演出”送戏下乡100场(祁剧公司)工作经费等方面;祁剧公益性演出场租费、流动舞台车维修(祁剧公司)支出5.28万元,主要用于祁剧公益性演出场租费、流动舞台车维修(祁剧公司)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祁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0.1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0万元,下降3.60%,主要是人员减少幅度较大,引起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3.5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文化旅游宣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65万元,项目支出127.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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