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卫健局 >>法规文件

关于卫生执法文书的要求

来源:祁东     发布时间:2017-04-19 09:52

关于卫生执法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如下要求:

第五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卫生执法文书。

卫生执法文书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卫生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卫生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