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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06 14:40

HNPR—2019—20003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湘卫监督发〔20191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若制实施办法》
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强化事中事 后监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 198724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 通知》(国发〔2018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 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及《国 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 精神,我委制定了《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 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

2018121日起,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时,有管辖权的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向申请人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 告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承诺符合许可条件才营业的,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当场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要求按照本办法执行。

二' 严格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督的范围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督的范围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 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了公共交通工具、体育场(馆) 和公园外,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才能营业。饭店、酒吧、茶吧和咖啡厅四种公 共场所已移交相关部门监管,不需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进行监管。 对公共场所新业态、新行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三'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

(一)严格许可后的现场核查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 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在申请人承诺期满或申报营业后, 及时对公共场所和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现场监督核查。申请人应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地核查时向卫生监督员提交告知承诺的 材料。核查人员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 卫生行政审批,收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现申请人存在卫生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二) 落实日常监督双随机抽查制度。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 监管长效机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 为手段的随机抽查制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转变思路,全 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的要求,以被监督单位信息库的数据为抽查基数,每年 抽查各种类公共场所的比例不低于20%,监督抽查的结果和行政 处罚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 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和信用监管机制。各级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要完善投诉举报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监督,拓宽群众和媒体投诉举报渠道。要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官网设立投诉举 报电话,在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和违 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查处投诉举报事项,积极回应社会关 切。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诚信档案。因失信被撤销卫生许可,或有卫生违法行为的,应当记入诚信档案 失信记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单位和个人名单,并通报其他部 门,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申请人办理许可证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 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 段取得卫生许可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失信单位和个人再次申请许可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 强化许可后的公共场所风险管理,降低健康危害风 险。认真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健康危害风险评估结果对许可后的公共场所实施分级监督,对风险 大的公共场所实施重点监督,加大随机抽查的比重,对风险较 小的公共场所实施简化监督,适当降低随机抽查的比重,合理利用卫生监督资源,降低公共场所健康危害风险。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要及时在官网公开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检查公共场 所经营者卫生信誉度公示情况。要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探索利用互联网平台、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公示商家卫 生信誉等级,方便消费者知晓和选择,促进卫生信誉等级的运用,推动公共场所经营者改善卫生条件。

五) 落实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管理主体责任。要加强公共 场所卫生管理员配备工作,督促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者按要求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信息库,发挥卫 生管理员的卫生自查作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的监督检查,对未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的、未按要求进行体检和培训的、未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的,要依法查处。

四' 调整实施告知承诺制后的预防性卫生审查

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在实施告知承诺制后,由过去的前 置审查改为后置审查。对新建公共场所,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取 得卫生许可证后,在承诺期内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选址和设计的预防性卫生审查。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 生现场指导需求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指导


服务。公共场所在正常营业后需要改建和扩建的,在选址和设计 阶段应向有管辖权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审查。取 消小理发店及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小型商场、商店的预防性卫生审查。

各地要及时掌握、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于2019326日前将本地区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 制情况及工作建议报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谭俊美,樊明桂

联系电话:0731 -84812729,0731 -84822021 (传真)

邮箱:hnwszdb@ 163.com

附件:1.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

2.      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督范围

3.      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事中事后监督双随机抽查规则

4.      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5.      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分级监督管理办法

6.      湖南省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

7.      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自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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