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明确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配置标准及发展要求,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我县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根据《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湘卫规划发〔2016〕5号)、《衡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衡卫发[2016]1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抓手,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为目标,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优化整合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起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健康祁东建设。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主线,加强体制机制、发展方式和政策创新,推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优化整合卫生计生资源,着力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区域协调、分工合作的新型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计生资源配置,坚持中西医并重,增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立足县情,准确把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坚持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科学制定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五、坚持政府主导,全面发展。以改革为契机,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促进医疗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共同发展。强化政府责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对卫生计生事业投资,促进政府办医与社会办医共同发展。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建立起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和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多元化办医格局基本形成,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稳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和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均衡发展。
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公共卫生服务达到全省中上水平。最大程度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让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最大限度地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优生、优育、协调”。
第四节 主要工作目标
一、人群健康状况良好。至2020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3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8‰及16/10万以下,上述主要健康状况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人口控制良好,适度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到202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5.5‰和9‰以下。
三、卫生计生资源适度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全县床位总量控制在5547张,较2015年增加1359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4.90张;全县卫计人员总量控制在6900人左右,较2015年增加4240人,每千常住人口的卫计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全科医生分别达到5.80人、2.5人、3.14人、0.83人、0.2人。
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基本服务项目逐步均等化。到2020年,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检出率达到4‰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十三五”时期祁东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标 | 2015年基数指标 | 2016年预期指标 | 2020年规划指标 | 增加值 | |
主要约束 性 指标 | 1.婴儿死亡率(‰) | 4.13 | 4.93 | ≤5 | |
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7.1 | 6.99 | ≤8 | | |
3、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41.26 | 9.87 | ≤16 | | |
4、(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五苗接种率) | 95 | 95 | ≥95 | | |
5、人口出生率(‰) | 14.32 | | ≤15.5 | | |
6、人口自然增长率(‰) | 7.77 | | ≤9 | | |
主要预期 性 指标 | 1、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0万) | 210.66 | | ≤230 | |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98 | 99.98 | ≥99 | | |
3、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千人) | 2.97 | | 4.90 | 1.93 | |
4、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人/千人) | 2.46 | | 5.80 | 3.34 | |
5、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千人) | 1.07 | | 2.50 | 1.43 | |
6、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千人) | 0.76 | | 3.14 | 2.38 | |
7、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万人) | | | 2 | 2 | |
8、行政村设村卫生室(个) | 742 | | ≤296 | | |
9、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 | | | 36 | | |
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 99.80 | 99.89 | ≥99 | | |
11、重性精神疾病检出率(‰) | | | ≥4.0 | | |
12、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监督覆盖率(%) | | | 100 | | |
1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60 | |
第二章 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3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行业监管。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务人员临床用药培训和考核,规范处方行为,引导合理用药。落实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普通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政策。做好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测考核评估制度。到2020年,全县建立规范、完善的城乡基本药物制度。
(三)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改进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有效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制定分级诊疗办法,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开展乡村医生签约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面要达80%以上。积极开展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四)强化基层卫生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继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账户、分户核算。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要求和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精神,重点查清全县医疗卫生薄弱环节,特别是偏远地区乡村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配置情况,制定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标准,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规模、结构和布局,积极争取省、市及县财政对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偏远地区乡村及贫困村医疗卫生室建设的支持。到2020年末,全县形成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功能互补、信息互通、上下互动、布局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壮大县级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和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强化管理和人才培养,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将县级公立医院真正建设成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农村卫技人员的培养基地。县人民医院加入省人民医院集团化管理模式,实现集团医院优势互补,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做到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充分发挥医疗服务行业龙头作用;县中医医院坚持做特做优,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县妇幼保健院坚持做细做精,推进全县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事业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尽快启动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重点扶持县人民医院开设心脑血管和神经内科专科,县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康复和骨伤专科,县妇幼保健院开设产科和新生儿科建设。到2020年,力争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全县拥有1个三级综合医院。
(三)全力推进医院集团化管理模式,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城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一是以县人民医院加入省人民医院集团化管理模式为契机,充分发挥核心医院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纵向整合医疗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目标一致的共同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二是以二医院、三医院、五医院、六医院为纽带组成区域联合体,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内涵建设,形成集团化补位发展模式,横向盘活现有医疗资源,提供公共卫生和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等服务。三是以一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按照“加强重点、扶助贫困、兼顾一般”发展思路,统一建设,统一标配,统一管理,形成集团化基础发展模式,侧重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大力发展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事业,规划在县城设置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五)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重点发展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着力构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到2020年,力争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县床位总数的15%以上,初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妇幼健康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加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县级医院、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为主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紧急救援、职业病救治、传染病救治等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症状监测,重点做好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霍乱、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监测防控。积极探索控制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的有效干预模式。继续实施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疾病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落实新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继续维持无脊灰成果,稳步推进消除麻疹工作,确保不回弹。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提高和保持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确保儿童五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启动县疾控中心能力等级达标建设工程。到2020年,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在230/10万以下。
(三)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治疗与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慢性病监测及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慢性病双向转诊机制和信息互通平台,对慢性病病人实行全面连续的健康指导与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降低人群中的慢病发病率。“十三五”期间,重点做好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为契机,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继续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重点加强产科和新生儿科建设。完善孕产妇和儿童医疗救治体系,积极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和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继续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等工作,加强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的干预措施,落实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措施,提高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低于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小于8‰、孕产妇死亡率小于16/10万。
(五)做好精神卫生工作。加强精神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和信息报告网络体系,积极推动祁东县人民医院精神病区和祁东康福精神病医院建设。推行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模式,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综合管理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继续实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到2020年,力争重性精神疾病检出率达4‰以上。
(六)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全面推广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和演练,推进县卫生、计生应急资源整合,尽快启动县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120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增强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切实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能力。
(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和控烟工作。加强农村改厕工作,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贯彻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继续开展健康中国行—衡阳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卫生县城、全省园林城市、全省交通平安畅通县城创建工作。
(八)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信息,为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评估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四、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严格医疗服务管理。严格机构、人员、技术项目准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升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推进县直医疗单位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加强重点技术准入管理和适宜技术规范化培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推进老年护理工作,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加强药事管理。大力开展“三好一满意”、“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等活动。
(二)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素质,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和三级质控网络,进行质量管理、检查、考核、评定、控制、信息反馈等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规范电子病历、电子处方,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公开点评等措施,推进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加强消毒隔离工作,控制院内感染。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做好麻醉处方权重新认定工作。建立信息监控制度,提高信息的准确度和利用率,监控医疗质量。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积极推进农村无偿献血工作,提高千人口献血率。
(三)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广泛开展“创平安医院”、“创放心医院”和“创廉洁医院”活动,继续优化医疗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四)继续抓好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和合作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卫生工作精神,积极开展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级医院之间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工作。重点做好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完善对口援助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定期到受援单位坐诊、会诊、开展技术指导、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讲座,促进受援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五、加强中医药体系建设,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中医药机构布局,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和治未病科建设,扶持县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康复和骨伤专科,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治疗区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实现中医药服务机构全覆盖,筑牢基层中医药网底。到2020年,力争建成15个中医馆、85%以上村卫生室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二)切实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机构内涵建设,继续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三)大力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完善中医师承制度。继续开展国家、省级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大力培养基层中医药实用人才。启动县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传承培养工程建设项目。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单、验方和诊疗技术,积极开展中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继续推进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弘扬中医传统知识,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四)大力推行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模式。积极发展中医健康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建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康复疗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提供养老、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
第三章 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第一节 综合性及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一、综合医院
祁东县现有综合医院1所,即祁东县人民医院。根据祁东县卫生计生事业实际发展情况,综合医院布局规划与服务人口规模和分布相结合,适度调整综合性医院布局,着力推进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外围城区以及资源薄弱地区转移。对不能达到医院建设标准、且就地改造和发展受到限制的医院,鼓励迁至以上区域或撤、并、转。“十三五”期间,全县保留综合医院总数为2个,到2020年,全县力争建成三级综合医院1个、二级乙等综合医院1个,床位总数1100张。祁东县人民医院按三级综合医院规划设置床位900张,总建筑面积控制在80000平方米;祁东县人民医院在归阳镇设置分院一所,按二级医院规划设置床位200张,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
2020年祁东县公立综合医院建设规划表
序号 | 综合医院名称 | 机构性质 | 建设 方式 | 规划 等级 | 现有床位(张) | 床位数(张)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1 | 祁东县人民医院 | 公立医院 | 改扩建 | 三级综合 | 720 | 900 | 80000 |
2 | 祁东县人民医院归阳分院 | 公立医院 | 新建 | 二级 | | 200 | 10000 |
| 合 计 | | | | 720 | 1100 | 90000 |
二、中医医院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的卫办规财发〔2009〕98号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和《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十三五”期间,全县保留1个中医类医院,即祁东县中医医院。到2020年,祁东县中医医院规划设置床位499张,较2015年增加13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控制在74000平方米,大力发展中医特色科室建设。
三、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面向全县服务,床位资源全县统筹,根据需求变化动态调整,专科医院的设置原则上不受区域和数量限制。“十三五”期间全县保留二所专科医院,即祁东康福精神病医院(民营)、祁东弘德眼科医院(民营),重点发展老年病和康复治疗、口腔等专科。到2020年,力争全县再规划设置2所专科医院,即祁东县老年慢性病康复医院、祁东县口腔医院,床位数总控制为120张内。
(1)老年病和康复治疗医院
“十三五”期间祁东县规划设置1所康复医院,即祁东县老年慢性病康复医院。到2020年,祁东县老年慢性病康复医院设置床位90张,依据《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床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
(2)口腔科医院
“十三五”期间祁东县规划设置1所口腔医院,即祁东县口腔医院。到2020年,祁东县口腔医院设置床位30张,依据《口腔科医院基本标准》,总建筑面积控制在2000平方米左右。
(3)祁东博爱医院
祁东博爱医院在“十二五”已经规划并审批,正在筹建中。设置床位70张,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平方米左右。
四、民营医院规划设置及床位数
序 号 | 医院院名称 | 建设 | 规划 | 现有 床位 | 规划 |
1 | 祁东新区医院 | 自筹 | 二级 | 400 | 499 |
2 | 祁东骨伤科医院 | 自筹 | 二级 | 100 | 120 |
3 | 祁东现代妇科医院 | 自筹 | 二级 | 80 | 100 |
4 | 祁东康福精神病医院 | 自筹 | 一级 | 100 | 110 |
5 | 祁东弘德眼科医院 | 自筹 | 二级 | 70 | 70 |
6 | 祁东洪城综合医院 | 自筹 | 一级 | 70 | 70 |
7 | 祁东富军综合医院 | 自筹 | 一级 | 70 | 70 |
8 | 祁东瑞华医院 | 自筹 | 一级 | 70 | 70 |
9 | 祁东老年慢性病康复医院 | 自筹 | 一级 | | 90 |
10 | 祁东口腔医院 | 自筹 | 二级 | | 30 |
11 | 祁东博爱医院 | 自筹 | 一级 | | 70 |
| 合 计 | | | 960 | 1299 |
五、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乡镇卫生计生规划布局综合考虑辖区的服务人口及辐射范围、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确定,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引导其向康复、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拓展。
祁东县下辖20个乡镇,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不再另设卫生院分院。“十三五”期间,规划全县设置21个乡镇卫生院,包括1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1个一般乡镇卫生院,床位总数控制在1930张,各乡镇卫生院总建筑面积按照床均建筑面积55~50平方米进行控制。
“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布局。重点推进归阳镇中心卫生院、白地市镇中心卫生院、步云桥镇中心卫生院、太和堂镇中心卫生院等9个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到2020年,将归阳镇中心卫生院、白地市镇中心卫生院和步云桥镇中心卫生院打造成区域性二级医院。其中,白地市镇中心卫生院仍加挂祁东县第二人民医院牌子,按二级乙等医院标准改扩建,规划设置床位300张,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0平方米;归阳镇中心卫生院按二级乙等医院标准改扩建,规划设置床位250张,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0平方米;步云桥镇中心卫生院仍加挂祁东县第五人民医院牌子,按二级医院标准改扩建,规划设置床位200张,总建筑面积控制在25010平方米。
2020年全县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建设规划表
序 号 | 乡镇卫生院名称 | 建设 方式 | 规划 等级 | 现有床位 | 规划 床位数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1 | 祁东县白地市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二级乙等 | 250 | 300 | 30000 |
2 | 祁东县归阳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二级乙等 | 200 | 250 | 30000 |
3 | 祁东县步云桥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二级 | 160 | 200 | 25010 |
4 | 祁东县河洲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一级甲等 | 90 | 90 | 6010 |
5 | 祁东县金桥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一级甲等 | 80 | 80 | 6010 |
6 | 祁东县过水坪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一级甲等 | 99 | 100 | 6010 |
7 | 祁东县双桥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一级甲等 | 90 | 90 | 6010 |
8 | 祁东县黄土铺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一级甲等 | 100 | 120 | 6010 |
9 | 祁东县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一级甲等 | 90 | 90 | 6000 |
10 | 祁东县太和堂镇中心卫生院 | 改扩建 | 一级甲等 | 100 | 100 | 6000 |
11 | 祁东县粮市镇卫生院 | 规划保留 | | 60 | 60 | 2500 |
12 | 祁东县鸟江镇卫生院 | 规划保留 | | 60 | 60 | 2500 |
13 | 祁东县灵官镇卫生院 | 规划保留 | | 60 | 60 | 3050 |
14 | 祁东县风石堰镇卫生院 | 异地新建 | | 60 | 60 | 2500 |
15 | 祁东县马杜桥乡卫生院 | 规划保留 | | 60 | 60 | 3000 |
16 | 祁东县石亭子镇卫生院 | 规划保留 | | 60 | 60 | 2500 |
17 | 祁东县官家嘴镇卫生院 | 规划保留 | | 60 | 60 | 2500 |
18 | 祁东县砖塘镇卫生院 | 规划保留 | | 30 | 30 | 2200 |
19 | 祁东县城连墟乡卫生院 | 规划保留 | | 40 | 40 | 3000 |
20 | 祁东县凤歧坪乡卫生院 | 规划保留 | | 40 | 40 | 2000 |
21 | 祁东县四明山卫生院 | 异地新建 | | 20 | 40 | 3000 |
| 合计 | | | 1809 | 1990 | 155750 |
“十三五”期间,积极推动乡镇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资源与乡镇卫生院职责进行整合,进一步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
六、县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等要点综合考虑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每3-10万人口的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住人口超过5万应按人口数增加布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规划县城建设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年祁东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规划
序 号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名称 | 建设 方式 | 服务 范围 | 规划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现有 床位 | 规划 床位 |
1 | 祁东县白鹤街道办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 改扩建 | 县城东 | 1400 | 30 | 40 |
2 | 祁东县洪桥街道办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规划 保留 | 居住区 | | 60 | 60 |
3 | 祁东县玉合街道办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 新建 | 居住区 | 2000 | | 40 |
4 | 祁东县永昌街道办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 新建 | 居住区 | 2000 | | 40 |
5 | 祁东县洪桥街道办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新建 | 居住区 | 2000 | | 40 |
| 合 计 | | | 7400 | 90 | 220 |
七、门诊部、医务室、诊所
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对内服务的医务室。门诊部作为医疗卫生系统的补充,适当控制数量,做到合理布局。到2020年,规划门诊部控制在5个左右、企事业医务室控制在20个左右,建设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个体诊所原则上不受数量限制,凡是具备法定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均可申办国家现有标准的西医(内科)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等。
八、农村卫生服务设施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村计生服务室),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不设村卫生室。
“十三五”期间,以行政村区域调整为契机,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加快推进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标准村卫生室。到2020年,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标准村卫生室,服务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业务房屋面积控制在180-200平方米左右,总数量控制在296个内。
第二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一、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到2020年祁东县原则上设置1个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并入县妇幼保健院,即祁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加挂“祁东县妇幼保健院”牌子。
祁东县妇幼保健院就地改造和发展已受到严重制约,规划将祁东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进一步优化城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到2020年,祁东县妇幼保健院规划设置床位499张,较2015年增加199张床位,总建筑面积控制在60000平方米左右。
2020年祁东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表
序 号 | 医疗卫生机构 名 称 | 机构性 质 | 建设 方 式 | 规划等级 | 现有床位(张) | 床位数(张)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1 | 祁东县 妇幼保健院 | 公立 | 改扩建 | 二级甲等 | 300 | 499 | 60000 |
| 合 计 | | | | 300 | 499 | 60000 |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祁东县原则上保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即祁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相关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能力建设,发挥专业技术服务“龙头”作用,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祁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到新办公楼后,原办公地改为“祁东县卫生计生培训中心”,作为本系统在职医护、计生人员业务培训基地。
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
“十三五”期间,整合卫生、人口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保留1个县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即祁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网络,加强乡镇卫生计生监督派驻机构建设,增加卫生监督机动投放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每个乡镇原则上设置1个卫生计生监督派驻机构,办公地点设所在乡镇国策楼,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四、重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医疗急救中心
祁东县原则上设置2个指挥中心,即祁东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和重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十三五”期间,充分利用国家建设120急救指挥中心资源,将二个中心网络平台和并。加强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应急能力建设,调整和完善院前急救医疗网点布局,加强基层急救网点建设,在急救半径相对较长的地段增设急救站点。到2020年,形成以120急救中心指挥调度为核心、各120急救网络医院联合的完善的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各乡镇均设置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急救站。
五、采供血机构
“十三五”期间,根据全县临床用血需求,对供血点进行合理布局。到2020年,祁东县原则上保留设置1个采供血机构,即衡阳市中心血站祁东分站,承担全县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等职责。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整合和公共服务资源的融合,充分发挥卫生人口计生行政职能整合优势,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调整、完善和落实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改革重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保障机制,严格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任务、加快运行机制转变,实施综合补偿改革。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障医药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有序有效规范运转。
二、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
明确政府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人口计生事业投入的主导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项目和资金支持,建立精细化、差别化的政府补助政策,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重点发展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构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强化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三大环节,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质,重点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以及卫生管理人才。建立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的分类管理、考核和评价制度。稳定人口计生基层队伍建设,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重点加强乡镇和街道计生办主任、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力度,不断优化计生干部队伍结构。
四、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引导和管理,健全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以准入管理为核心,严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新技术应用、大型设备等要素的准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监督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及行风投诉监督机制,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坚决打击无证行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大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规划实施、监测及评价
本规划是《祁东县经济和社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总体规划在医疗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决定重大工程、制定重大政策以及政府安排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依据。
祁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预测及监督制度,定期发布预测和监测报告,并组织各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2018年,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调整规划内容的,按照程序进行修订、调整。2020年底进行周期评估,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下周期规划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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