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服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特编制《祁东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祁东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三)《信访条例》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主要内容
1、工作职责、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
2、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3、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4、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1、通过祁东县信访局互联网网站公开;
2、通过祁东信访头条号、祁东信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公开;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公开;
4、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5、通过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开;
6、通过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祁东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浏览祁东县信访局互联网网站、相关新媒体平台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祁东县信访局办公室;办公地点:祁东县永安路289号;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34-6261464;电子邮箱地址:qdxxfj@126.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到祁东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祁东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祁东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祁东县信访局办公室,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祁东县信访局办公室,邮编:421600。
(3)在线申请:申请人进入“祁东县信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祁东县信访局办公室,传真号码:0734-6261464。
3.申请的处理
祁东县信访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祁东县信访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场所
(一)祁东县信访局网站(http://www.qdxfj.cn/xfj/)。
(二)祁东县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地址:祁东县玉合街道永安路289号。
联系电话(传真):0734-6261464。
通信地址:祁东县信访局,邮政编码:421600,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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