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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祁东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8-07-04 15:45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承担中央和省、市颁布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责任,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承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的责任;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反馈承办结果。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4、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承担受理、办理应由县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责任。

6、承担组织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处置和劝返工作的责任。

7、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或信访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

8、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对本县辖区内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承担全县信访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和网上投诉处理工作。

10、牵头或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与县委群众工作部合署办公,履行县委群众工作部职责。

()机构设置

祁东县信访局全称为中共祁东县委、祁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为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行政级别为正科级。全局定编制16(其中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事业编制4),设办公室、接访股、办信股、社会工作股、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室等5个机构。2017年,信访局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人,副局长3人,在永昌街道挂职(周文康,永昌街道副书记)1人,副主任科员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4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5502元,基本支出2647406元,项目支出498096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07802(其中:医疗卫生19800元,住房保障支出34600),商品和服务支出1839604元,项目支出498096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接处访业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信访业务工作开支、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医疗卫生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保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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