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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祁东县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9-03 10:35

祁东县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安监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单位内设7个股室,1个行政执法大队,单位在职在岗人员25(财政预算25人,22人纳入工资统发,退休2),主要职能: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东县安监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13.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01.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万元。

  ()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13.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3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9.5万元(含非税收入12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万元(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13万元;安培中心15万元;非煤矿山整治5万元;安委会15万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整治5万元;行政执法20万元;打非治违10万元;安全隐患整治13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其他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3.86万元,同比2017预算的323.85万元减少了9.99万元,是根据祁东县安监局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局职能和内设机构承担的业务工作需要设立,均为正常调整的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收支情况。本单位2018年预算政府采购支出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进行操作,没有任何违规采购现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5台公务车是为我局执法检查所配备的,其他国有资产均为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

四、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及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重点项目前期协调工作经费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安监局部门预算输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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