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应急管理局 >>工作机构>>领导信息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0 11:11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简要通报今年我县安全生产的运行情况,并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建议,最后以县长讲的为准。

    一、生产指标运行情况

1-7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2人,受伤40人,直接经济损失93.5万元,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6.7%、33.3%,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书记、县长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县委联系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亲历亲为,抓检查,提要求,促整改,有效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逐级召开会议,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开展“复工复产”“打非治违”“三大行动”等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但从全县的综合情况来看,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8月4日至7日,省政府盛茂林省长带队暗访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我县交办的安全隐患通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湖南太阳植物资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醛生产装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甲醇与甲醛罐区距离衡枣高速仅为33.19米(应为100米以上);甲醇与甲醛罐区防火堤仅设置一处安全踏步(至少应为2处);压力表、气体浓度报警仪未及时校验;部分防静电设施失效;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情况不符(两台立式氨气储罐图中未标识,疑为验收后擅自安装);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未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未将检测结果告知从业人员;对承运危险货物车辆的资质和有关证照情况登记不全,把关不严。

    (二)非煤矿山领域:暗访组发现鸟江镇冲岭村一带疑似有非法开采重晶石现象,冲岭村一带山顶有从事重晶石露天开采的痕迹,当地村民反映,冲岭村与永州祁阳交界,常有人在夜间从事重晶石非法开采;鸟江镇境内S317省道西侧发现一处重晶石选矿厂,值守人反映,矿石来自冲岭村一带。

    (三)烟花爆竹领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值高温季节停产,暗访组发现祁东县安富花炮厂、祁东县归阳镇碧云引线厂、祁东县战胜鞭炮厂均无人值守;归阳镇碧云引线厂设施简陋,普遍使用非防爆电器。

以上这些问题是省政府暗访组,在我县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充分反映出了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要落实到企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重生产、轻安全,存在麻痹侥幸思想,安全管理松懈,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够。二是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抓好整改、督办和落实;乡镇的其它班子成员也要充分认真到“一岗双责”的重要性,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而我们多数人认为乡镇抓安全生产就是镇长和分管领导的事,这是一种很愚昧和可怕的认识,很多同志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缺乏了解,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还没有落实到位三是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抓的还不够严、不够主动,管的还不够细,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三大行动”开展不扎实,打非治违力度不够大,行业安全生产秩序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是全面推进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四大三基”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已经下发《关于印发衡阳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函[2014]60号),而且将这项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全面推开,选择了3家企业带头示范,待各项标准、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后,在全县各大行业领域全面推动,争取到2016年实现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请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属地和本行业领域企业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年初制定的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存在的各类生产安全隐患、违法非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并按行业(领域)分类建档。同时,结合当前布置的“三大行动”、“六打六治”、“粉尘整治”“校车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手段,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全力抓好烟花爆竹攻坚工作。首先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改造提升,整顿关闭工作。2011年以来我县采取措施强力推行涉药工序机械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形势和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三库四房不配套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通报是成品仓库超量储存的老大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省、市每次督查都发现同样的问题,带有普遍性,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每个超量储存的仓库就是一个火药库,定时炸弹,一出事故就是大事故,惊天动地。过去大家总认为成品仓库不会出事,看看江苏昆山8.2事故粉尘发生爆炸,过去想都不会想到,所以同志们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采取过硬措施,督促企业加大投入,严格标准按要求“三库四房”建设到位。明年底到2016年初,全县大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到期,我们要抓住换证延期许可的契机,督促企业一定要把仓库建设到位,按企业规模和生产能力核定成品仓库面积必须达到500-1200平方,否则不予行政许可。明年5月份,我们安监局请省里的专家来我县逐企业现场设计,“三库四房”重点是成品仓库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关闭淘汰。其次,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市安委会下发了(衡安办[2014]38号)文件,决定从今年8月26日到2015年4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销售、储存、运输行为。整治的重点是五个方面: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购进,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5、严格许可条件、依法吊销、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网点。

我县在7月份工作例会上已部署安排了这项工作,县政府出台了文件,下发了通告,并于昨天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质监、洪桥镇开展打非行动和联合执法,查处了2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零售店,收缴了6车烟花爆竹产品,为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需要乡镇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紧密配合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零售经营许可的颁证工作。我县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店不少于300家,目前有证的只有188家,而且在9月份后到期需延期许可。根据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的规定,创新审核,符合安全条件和许可规定的准予颁证,否则不予许可颁证。请各乡镇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搞好规划布点,搞好初审,并签具意见,安监局到乡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安监站将完备的申报材料统一递交到县安监局集中办事大厅办理。

    (二)全力以赴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打非”的主体责任在乡镇,请乡镇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单位对辖区内的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包括鲜花店、香烛店)凡是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经营网点限期整改,对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的要坚决打击取缔。市、县将组织明查暗访,对摸排打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