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全局干部职工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努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各股室的所有开支由分管财务领导统一管理,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统一支付。
3、各股室所需报账的开支,都必须做到事前有请示,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报告。在开支前由各股室负责人填报资金使用计划报告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1000元以上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5000元以上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局长签字后方可开支,否则,所需的开支不予报账。局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实行"一月一结清"制度。所有开支发票当月结清,当月报账,月末由财务出具报表报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
4、局机关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按标准消费原则、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原则、一支笔审批原则,招待就餐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如需外出就餐,必须向局长或分管财务的领导报告。在县内各消费场所消费,由办公室主任按规定请示批准后签字,方为有效,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签单,否则,开支自负。
5、报账程序
局机关的一切日常开支票单,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签字确认,经规财股长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出纳审查上述手续是否齐全后,再予报账。
6、报账方式
所有开支实行先垫付后报账,特殊情况需从财务室借钱开支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或主管财务领导批字同意后方可借支。
(二)细则
局机关的所有开支在开支过程中,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共同监督,大的开支完成后要向主要领导报告完成情况。属于签单消费的,项目内容要明确、具体、细化,做到什么事消费、消费了什么等内容齐全,使人一目了然,便于监督。开支凭证实行实时签单制和统一会签制,即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及时签字核实(一般为结账当天)、财务室核定,分管领导确认,最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账。
1、公务接待开支。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标准严格按照《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公务接待和开展公务活动交纳伙食费暂行标准的通知》(祁办[2018]23号)规定执行。需招待用餐的,经请示同意后由办公室原则上安排在食堂进行,同时对口安排陪同人员。餐费开支发票必须有陪同人员和办公室负责人共同签字的点菜单及用餐通知单作附件,才能按规定程序报账。否则,不予认可,由当事人自负。
2、办公用品开支。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购物前先造具书面计划单,经主要领导或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和规财股统一到定购处购置。绝对不允许股室和个人擅自在定点购物处签字购物。所有购回的物资管理要建立台账,按照实物、账目分离管理的原则,由办公室和规划财务股安排专人管理,一人管物,一人管账。
3、文印开支。原则上要求各股室自行打印材料,确需在外打印的,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定点打印店打印。事后凭印刷经办人签字的印刷单据作附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账。加强文印耗材管理,办公室根据各股室文印耗材实际用量造出计划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分季度买置,各股室领用并签字确认。
4、差旅费开支。干部职工因公出差,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按规定程序报批,由办公室开具出差审批单,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填好差旅费报账单报批。报账严格按《祁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祁财字【2014】250号、《祁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祁财字【2018】205号)文件执行。
5、会议费开支。严格按照《祁东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祁办发[2018]22号)执行。各股室需召开业务会议或开展有关活动,须事先提出书面报告,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把关实施。办公室按照开支标准,控制费用,会同相关股室一起安排,一起签单结账。
6、办公楼及办公用品等维修开支。水电及办公用品维修,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报告,核定项目费用后方可实施,逐次登记,按月结账,由股室负责人、办公室后勤管理人员和规财股人员现场清点、验收后,在发票或维修单上签字证明,再送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大的维修项目提出预算方案,经投资评审后,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7、津贴补贴发放。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发放严格按《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祁办〔2018〕2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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