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4月依法成立的祁东县人民政府部门工作组成局,其职能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和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拟订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实施目录准入和支付标准监管,配合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拟订由县级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设施的价格谈判、确定及管理工作,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价格类别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经办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参与和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加强与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信息综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后勤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议案办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统筹规划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各项工作,负责建立医疗保障各项资金预决算管理机制;负责全县医保资金情况汇总及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机构服务考核评价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法律服务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待遇办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异地医保关系转接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承担全县健康扶贫工作中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
(四)医疗价格服务管理股。执行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适应国家、省、市动态调整机制的制度;负责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编制由县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文件,公布集中采购结果;监督、指导县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制度;配合做好实施医药价格改革的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级协议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监督全县协议医药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工作。
(五)基金监督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和管理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和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中心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核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人员及编制情况:祁东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职数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目前祁东县医疗保障局现有工作人员21人,局机关9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招考录用1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祁东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99.459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99.459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6622 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99.4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5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9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1592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3.6622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9.4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8万元,占66..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4万元,占7.19%;卫生健康支出62.96万元,占21.03%;住房保障支出16.1592万元,占5.3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247.4592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经费支出 12 万元,主要用于欺诈骗保举报等方面;医保智能监管运营维护费支出 20 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智能监管等方面;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做实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办公费28.6万元;印刷费12万元;差旅费7.5万元;工会经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68万元等 1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59.56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88 万元,下降0.98 %,主要是公车补贴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8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 人,内容为 0;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99.45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7.4592 万元,项目支出 52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祁东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305001__祁东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_72805305001__祁东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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