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第一部分: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一)承担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的城乡建设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市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管理;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市场准入,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安装、装修装饰(不含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监理、咨询、建筑构配件、招标代理、检验检测、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施工合同备案、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
(五)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验收;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七)参与县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各项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八)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考核;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并负责其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世界(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古民居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负责对各乡镇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组织、指导县城区域内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工程“绿线”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鼎山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城镇义务植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拔款单位,内设人防建设服务中心、物业基金维修中心、白蚁防治所、墙材服务中心、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共有下属单位5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服务站、市政开发公司、住房保障中心、城建档案馆、燃气办。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只有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内设股室,没有其它二级预决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只有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内设股室,没有其它二级预决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587.45 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收入较2020年减少1759.64万元,减少75%,减少的原因为人防基础实施建设经费未列入。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87.4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支出较2020年减少1759.64万元,减少75%,减少的原因为人防基础实施建设经费未列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87.45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 587.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运行经费,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7.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0.36万元,增加12%。原因为本单位人员调入增加,对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万元,减少0%。
3、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为0万元,用于购买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无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更新车辆、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见附件一)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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